古籍篇目的引用应该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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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艺.古籍篇目的引用应该规范[J].出版科学,2000(1):39-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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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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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人民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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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日常编辑工作中,我接触了大量的古籍类书稿,经常发现引用古籍篇目不够规范。以《史记》为例:一是分类名称不规范。《史记》的分类有本纪、表、书、世家、列传几类,而我们经常会看到《史记·李将军传》、《史记·孝武纪》类的提法。这是由于没有分清《史记》文本分类的原因,正确的提法应是:《史记·李将军列传》、《史记·孝武本纪》。二是以个体传主代整体类别。这一错误经常出现在引用“列传”的篇目中,某些列传篇目的传主是分类别的,如循吏、酷吏,滑稽、游侠等,不可以其中某一个传主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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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古籍 书稿 引用 类名 编辑工作 类书 篇目 将军 《史记》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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