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
| |
引用本文: | 林素梅.医疗保险档案的收集与整理[J].上海档案工作,2002(3). |
| |
作者姓名: | 林素梅 |
| |
作者单位: | 福建省永安市档案局 |
| |
摘 要: | 1997年1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指出:“改革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医疗保障制度,逐步扩大覆盖面,为城镇全体劳动者提供基本医疗保障。”进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福建省政府以闽政1999]15号文下发要求全省各地市于1999年底前组织实施医疗保险改革方案,但由于种种原因,省内大部分地区直至2001年才开始启动医疗保险改革。永安市是福建省内最早进行医疗改革的城市之一,于1997年4月成立市职工医疗保险中心,与1997年国务院确定的医改试点城市——厦门同步实施,至2000年12月31日止,永安市参保单位318个,共有15967人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其中在职人员10912人,退休人员5055人,约占全市应参保人数的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