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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辞学性质的再思考
摘    要:拙文《<修辞学的性质新论>质疑一与骆小所先生商榷》在《修辞学习》1996年第5期刊出以后,引起了比较热烈的反响,陆续见到几篇争鸣文章。这表明大家都很关心世纪之交的中国修辞学的历史走向,怎样才能有大的发展。笔者认真拜读了批评文章再作思考,觉得有必要进一步探讨论述,也是对批评文章的回答。 一 曹晓宏先生在《也论修辞学属于艺术的部门》一文(《修辞学习》1997年第3期)中用了较多篇幅引述了不少修辞学名家的论述,以说明骆先生修辞学属于艺术部门观点的正确性。其实,有多少人支持、赞同是次要的,关键在于论断究竟是否符合客观实际,为什么会出现分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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