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应当成为生命线——案件报道自律规则之十二(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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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迅.“准确”应当成为生命线——案件报道自律规则之十二(上)[J].新闻三昧,2004(11):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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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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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法律顾问、高级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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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曾在一线从事法制新闻报道18年,有一个深切的体会,即准确是案件报道的灵魂。这里所说的准确,包括事实准确和法律准确两大组成部分。如果说“事实准确”是所有新闻报道所共同的基本要求,那么“法律准确”则属于案件报道或法制新闻所独有。在法律准确中,可以细分为法律术语、法律条、法律逻辑和法治精神四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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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案件报道 准确 法制新闻 新闻报道 自律 生命线 组成部分 法律逻辑 法律术语 法治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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