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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官司应注重主观观察:——兼论舆论监督的司法保护
引用本文:任旭辉.新闻官司应注重主观观察:——兼论舆论监督的司法保护[J].新闻采编,2000(2):43-44.
作者姓名:任旭辉
摘    要:当前,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仍远未成气候。有的媒体虽然把舆论监督搞得像模像样,但是,其要么是配合当地政府部门的工作而进行的,宣传成份大于监督成份,要么是依赖媒体本身的“行政”级别,对较之低级别的部门、单位进行批评。有的媒体则是跟在有关部门的处理结果后面,抨击丑恶行为及不良现象,这多少又有歌颂有关部门功绩的意味。而有的媒体,干脆就远离舆论监督。 一般而言,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主要面临两个方面的压力,一是党的新闻政策的有关规定(如不能批评同级党委、政府),二是新闻涉及的相对人提起侵权诉讼。本文讨论的是后一种。

关 键 词:舆论监督  新闻官司  司法保护  主观恶性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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