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服务中“公”、“共”和“服务”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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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汤际澜.公共体育服务中“公”、“共”和“服务”探析[J].体育成人教育学刊,2015(2):8-1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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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际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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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苏州科技学院体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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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12CTY025);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3YJC890034)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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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公共体育服务中"公"、"共"和"服务"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公共体育服务之"公"在于公共体育服务是发生于由全体个体所组成的群体之中,并由权威代表加以推行的系统事业;应当能为所有个体所平等参与;不排斥公共体育服务的私人生产和需要私人享有。公共体育服务之"共"在于公共体育服务来自于所有个体的共同需求;创造的是能为所有个体所享有的共同得益;公共体育服务需要所有个体的配合与协作。公共体育服务之"服务"在于顾客意识、标准化要求和互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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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体育服务 平等参与 共同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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