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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养”有法可依
引用本文:睦言.“拼养”有法可依[J].家长,2013(1):13-15.
作者姓名:睦言
摘    要:一、“拼养”在法律上的界定 我国法律把“监护”定义为一种权利,《民法通则》第18条第2款规定“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实际上,监护权作为“权利”与普通民事权利不同,在很多情况下,权利可以转让或放弃,而义务不能转让或者放弃,监护人显然也不能随意放弃监护的权利。所以,监护是权利、义务和责任的融合。 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关 键 词:有法可依  《民法通则》  民事权利  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  监护人  第18条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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