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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诊所式教学与法律职业人才培养
引用本文:方益权,申晓丽,易招娣.法律诊所式教学与法律职业人才培养[J].中国高教研究,2010(5).
作者姓名:方益权  申晓丽  易招娣
作者单位:1.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2. 温州大学思政部,浙江温州,325035
摘    要:法律诊所式教学以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为目标,是对传统法律教学模式的完善.针对我国目前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通过推进法律诊所式教学,弥补传统法律教学的不足,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心、社会公益心,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及职业道德.

关 键 词:法律教育  诊所式教学  职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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