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诊所式教学与法律职业人才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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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益权,申晓丽,易招娣.法律诊所式教学与法律职业人才培养[J].中国高教研究,2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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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益权 申晓丽 易招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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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温州大学法政学院,浙江温州,325035 2. 温州大学思政部,浙江温州,325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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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律诊所式教学以培养学生法律实践能力为目标,是对传统法律教学模式的完善.针对我国目前法律职业人才培养存在的一系列问题,通过推进法律诊所式教学,弥补传统法律教学的不足,强化学生的社会责任心、社会公益心,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及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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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教育 诊所式教学 职业人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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