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隐性采访应注重“策划意识“ |
| |
引用本文: | 黄小裕.电视隐性采访应注重“策划意识“[J].新闻实践,2002(9):98-99. |
| |
作者姓名: | 黄小裕 |
| |
摘 要: | 一、为规避法律禁区必须具有“策划意识“
有学者认为,使用秘密采访方式采制的新闻,必须针对严重影响公众利益的问题.运用这种方式应仅限于针对公务人员、公共事务、公共场所,三者缺一不可.在这个制约之下,如果节目选题仅仅是针对一些窗口单位公务员的言行态度进行调查,就比较容易操作.但是,公众的要求并非仅此而已,还希望你监督揭露更多的不法行为.浙江电视台综合频道<目击>栏目所涉及的选题多数是揭露违法违规行为的,一些线索虽然来自于“内线“,但取证却十分艰难.记者不是公安人员,不具备特有的取证方式,在一些深度报道的采访中,只能多动脑子,精心策划.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