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法律词义的语义特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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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东海,王丽英.《唐律疏议》法律词义的语义特征分析[J].烟台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4(4):87-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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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东海 王丽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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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鲁东大学汉语言文学院,山东烟台264025 [2]鲁东大学图书馆,山东烟台264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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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鲁东大学科研项目,项目名称:基于分语体平衡语料库的语体词汇研究(编号WY20062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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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以义征分析法对《唐律疏议》中法律词语的法律义位进行语义特征分析,探索研究古代专科词义微观语义结构的思路。将一个法律义位分析为主体义征和附加义征,前者包括类义征和表义征,后者主要包括评价义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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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唐律疏议 法律义位 语义特征分析 |
文章编号: | 1673-8039(2007)04-0087-06 |
收稿时间: | 2007-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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