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扩大版权集中管理范围全面修订版权管理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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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本版权审议会原有版权保护范围仅限于小说、剧本和乐谱三种类。95年5月,日本文化厅讨论拟将影片,摄影、书画等视觉出版物一并归属版权审议会管理。 随着多媒体时代的到来,版权问题日趋复杂,日本音乐版权协会在处理版权纠纷时,仍在沿用1939年制定的中介业务法,而多媒体音乐版权往往包容影像、文字和音乐等作品,一部多媒体创作甚至牵连数千个作者。因此,日本文化厅意欲参考德国版权管理法,确定若干专业部会,全面修改日本版权集中管理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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