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特勒翻译三原则的汉译再辨正——兼论严复三字原则和泰特勒三原则乃异曲同工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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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田心.泰特勒翻译三原则的汉译再辨正——兼论严复三字原则和泰特勒三原则乃异曲同工之作[J].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4(11):4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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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田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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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南国商学院,广东 广州,510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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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泰特勒的翻译三原则的中文译文在中国被广泛引用,是翻译教科书中的金科玉律。郭建中教授在《中国翻译》发表的文章中将翻译三原则的第三原则的译文由"译作应具备原作所具有的通顺"修改成了"译作应具备(目的语)原创作品所具有的通顺"。郭教授的修改比较好地表达了泰特勒的第三翻译原则的确切内涵。深入研究发现,泰特勒的第三翻译原则修改后的译文还必须进一步修改。That the Translation should have all the ease of original composition中的ease不能翻译成"通顺",可以修改成"自然流畅"。严复的翻译标准也是三(字)原则,和泰特勒三原则乃异曲同工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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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泰特勒 郭建中 翻译三原则 再辨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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