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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政法治
引用本文:刘秀琴.浅议行政法治[J].阜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122-123.
作者姓名:刘秀琴
作者单位:阜阳师范学政法系1997级学生
摘    要:<正> 一、依法治国与行政法治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一种治理国家、社会的理论和原则,即在一个国家和社会中实行“法的统治”,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理社会。社会主义的属性规定人民当家作主,主权在民,一切权力归人民,因此必须依法治国。一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和组织都必须依法办事,社会主义的中国也必须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理社会,才能实现法治国家和法治社会的目标。为了早日实现这个目标,以江泽民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人,在1996年对依法治国作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加强社会主义法治,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针。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就是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就是广大人民

关 键 词:依法治国  行政法治  行政权力  依法行政  监督  立法  行政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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