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诗为判词巧断案
引用本文:李秉鉴.诗为判词巧断案[J].语文知识,2003(12):4-5.
作者姓名:李秉鉴
作者单位:重庆交通学院职业技术分院
摘    要:“不学诗,无以言。”自先秦时期起,诗歌就在人们的日常交往等活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与先秦不同的是,后世官宦们已不局限于简单地引用现成的诗句,许多人还即兴赋诗作为判词巧断案。

关 键 词:诗歌  判词  司法纠纷  民事纠纷  案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