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法律于生活是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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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孟庆莉.还法律于生活是培养大学生法律信仰的关键[J].世界华商经济年鉴·科学教育家,2009(6):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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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孟庆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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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兰州教育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甘肃兰州73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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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当代大学生法律信仰缺失,单纯依靠学校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无法解决此问题。关键是要转变观念,还法律于生活。惟有学生在日常生活的体验中,发自内心的尊重法律,崇敬法律,相信法律,其法律信仰才能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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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信仰 反思 还法律于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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