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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以致?以至于?
引用本文:韩秀梅.以至?以致?以至于?[J].教育实践与研究,2006(1).
作者姓名:韩秀梅
作者单位:赤城县职教中心 河北张家口075500
摘    要:“以至”与“以致”有何区别呢?“以至”大多表示在时间、数量、程度、范围上的延伸。如“这对于带动整个经济形势以·至·政治形势的好转,都起了重大的作用。”又如“这项革新的成功,生产效率将提高几倍以·至·十几倍。”“以致”(以至于)则有“致使”、“弄得”的意思,常用在因果复句主句的开头,表示下文所说的结果是上文的原因造成或引起的,而且这种结果多半是消极的或是说话人所不希望的。例如:“他不听劝告,·以致·上了坏人的当。”苏洵《六国论》中有“至于颠覆,理固宜然”,是指六国破灭,是六国以地赂秦招致的后果。所以,“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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