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刑事正当程序的重构:一种技术性程序正义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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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金松.数字时代刑事正当程序的重构:一种技术性程序正义理论[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1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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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金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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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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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审判中心视角下刑事证明标准适用问题研究”(19FXB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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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中国刑事司法领域的广泛适用正在冲击并重塑司法的实践面孔。面对数字化、智能化的司法实践,传统的对抗性程序正义理论以及协商性程序正义理论在适用场域、规制主体、程序运作和结果评价等方面已经不具有完全的解释力。技术性程序正义作为对数字技术融入刑事司法程序的过程和结果进行价值评价的基本标准,包括“排出偏见”“充分参与”“程序对等”“程序合理”“问责有效”五项基本要素,旨在对司法数据和算法的透明性以及系统开发过程中的共同体参与、机器学习及智能系统的合理解释与规制提供框架。技术性程序正义立基于人的主体性和尊严理论、司法公信力理论和分布式道德责任之上。技术性程序正义全面挑战了传统程序正义理论,但二者有各自适用的空间和边界。为了接近技术性程序正义,司法机关需要对数字技术融入刑事司法的开发机制、备案机制和检验机制进行配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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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数字司法 技术性程序正义 人工智能 大数据 算法治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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