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优先权审查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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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锺华.外观设计优先权审查探析[J].中国专利与商标,2006(1):2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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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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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优先权的意义优先权原则起源於《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目的是便利申请人在不同国家申请专利和商标。优先权原则是指:申请人在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提出申请後的一定期限内,再向其他成员国提出同一主题的申请时,能以首次申请的申请日作为在後申请的申请日(称之为优先权日)。外国优先权确立的基础在於绝大多数国家对专利的授予均采用先申请原则,即法律推定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为最早完成发明创造的人,对於同样内容的发明创造,只授权给最先提出申请的人。优先权的法律意义在於“将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所享有的是在先申请文件的公开内容的优先权,而不是在先申请所请求的保护范围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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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优先权 外观设计 审查 发明创造 法律意义 保护范围 工业产权 申请文件 申请人 成员国 |
Exploration of Design Priority Examin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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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Zhong Hu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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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itution: | Examiner of the Patent Reexamination Board of the State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 of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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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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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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