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公平的两种概念北大核心CSS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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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华.教育公平的两种概念北大核心CSSCI[J].教育研究与实验,2016(6):2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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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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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2.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社会社研究中心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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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暨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创新团队"新教育公平的理论建构与实践探索"建设项目(编号:2015ZSTD007)的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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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公平既是一个由实践引发的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由理论所建构的实践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教育公平都有为了教育的教育公平和为了公平的教育公平之分。为了教育的教育公平意味着将教育公平作为教育本身的问题;而为了公平的教育公平则意味着将教育公平视为社会问题。作为社会问题的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组成部分;作为教育问题的教育公平则是实现教育理想的必要条件。当前理论与实践中教育公平多以公平本身为目的,教育公平问题被作为社会问题,程序性公平是主要诉求。但事实上,公平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实现教育理想的手段。教育公平应从教育本身出发,通过教育变革实现一种实质性的教育公平,即为了教育的教育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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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公平 作为教育问题的教育公平 作为社会问题的教育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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