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孩子致伤能否再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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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欣.九年前孩子致伤能否再索赔[J].教育,2007(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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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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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泰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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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刘某是初三毕业班女生。九年前,她在某所幼儿园上大班(当时年仅六岁)。在某日的一节游戏课上,由于老师注意力分散,她不慎从滑梯高处跌落地面,折断了左手无名指。幼儿园方面及时将孩子送到附近一家医院救治,支付了医疗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并多次向家长赔礼道歉。家长对幼儿园真诚的态度和善后处理很满意,于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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