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的缺陷与完善
引用本文:朱凤琴.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的缺陷与完善[J].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2(5):28-30.
作者姓名:朱凤琴
作者单位:合肥学院社会科学与管理系,安徽,合肥,230601
摘    要:我国行政法制监督体系存在不足:审计监督挂一漏万,行政监察职能难以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有限,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小,行政赔偿标准低,相关法律制度不相配套。应将行政复议纳入行政诉讼制度,完善行政赔偿范围和标准,加强行政监察机关建设。

关 键 词:行政法制监督体系  缺陷  完善
文章编号:1003-4730(2003)05-0028-03
修稿时间:2003年8月25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