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探视权制度的法律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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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大庆.完善我国探视权制度的法律思考[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3,20(3):17-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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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大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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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工运学院,辽宁,沈阳,1100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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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新《婚姻法》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的实际情况增加了一些制度 ,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探视权制度。此规定填补了我国婚姻家庭立法的空白 ,在实践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 ,近年来 ,夫妻离婚后探视子女引发的纠纷日益增多 ,修改后的《婚姻法》在探视权制度的规定上显现出一些缺陷 ,人民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存在很多困难。因此 ,就探视权纠份案件出现的一些问题 ,应借鉴外国立法经验 ,进一步完善我国婚姻家庭中探视权制度的立法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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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探视权 未成年子女 婚姻法 离婚 父母 完善立法 |
文章编号: | 1003-191X(2003)03-0017-02 |
修稿时间: | 2002年12月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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