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王铭、吴佩华在《中国档案》2004年第2期上刊登此文。文章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是指政府及其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公开其政务活动,公开有利于公民实现其知情权的信息资源,允许用户通过查询、阅览、复制、下载、摘录、收听、观看等形式,依法利用各级政府部门所控制的信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就总体原则而言,凡法律未明文禁止其公开,而公开后又不会对国家造成损害的一切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政府信息。从行政行为的阶段可概括为两个主要方面:1、公开行政机关的议事活动及其过程。2、公开行政机关制定或决定的文件、资料、信息情报。政府信息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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