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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高标准“普九”的又一举措——天津市农村命名首批义务教育示范校工作综述
引用本文:郭建武.实现高标准“普九”的又一举措——天津市农村命名首批义务教育示范校工作综述[J].天津教育,1996(6).
作者姓名:郭建武
摘    要:1994年10月,我市在全国率先实现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后,市政府不失时机地批转了市教育局拟定的“天津市农村地区基本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后初中和小学办学标准”的报告,明确了我市“普九”的第二个战略目标,即到本世纪末,我市农村中小学办学水平要逐步达到校舍建设标准化,校园基地园林化,仪器设备现代化,教育教学科学化,师资队伍优良化,学校管理规范化.为实现这一目标,市教育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了创办义务教育示范校的工作.创办义务教育示范校,旨在发挥这些学校的典型示范作用和幅射功能,推动我市农村中小学教育质量、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使我市“普九”工作继续保持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市教育局在对示范校检查、评估、验收、命名中,坚持硬件要硬,软件要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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