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七个“入手”,搞好语言文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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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毛丽,马红英.把握七个“入手”,搞好语言文字工作[J].湖南第一师范学报,19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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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毛丽 马红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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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语言文字工作是国家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这是学校开展推普工作的准绳。1983年原教育部下达了《关于加强中等师范学校推广普通话和推行汉语拼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普通话是教师的职业语言。作为推普工作的前沿阵地,师范院校肩负着培养中小学教师的重任。她培养出的学生语言文字水平如何,关系到下一代甚至几代人的语言文字水平,关系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发展步伐。因此,搞好语言文字工作是师范院校义不容辞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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