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美国基础教育学业问责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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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瑜,杨茂庆.述美国基础教育学业问责制度[J].教育导刊,2014(1):69-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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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瑜 杨茂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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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广西民族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西南宁530006 [2]广西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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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提升教育质量,美国联邦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不断加强学业标准体系与测评系统的建设,并依据测评结果进行学业问责。在经历了《不让一个孩子掉队法》将教育问责推向改革顶峰后,美国基础教育学业问责制度趋于完善,其固有的构成要素与措施逐渐明晰,从实施流程上可划分为渐趋统一的学业标准体系、完备多元的测评系统、全面规范的报告制度以及责任共担的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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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美国 基础教育 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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