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三度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基于产学合作的角度 |
| |
引用本文: | 单盈.高职“三度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基于产学合作的角度[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2):22-26. |
| |
作者姓名: | 单盈 |
| |
作者单位: |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华321007 |
| |
基金项目: | 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2011年度课题成果之一(YB1217) |
| |
摘 要: | 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应定位于培养"职业选择度广、职业适应度高、职业发展度强"的基层辅助性法律职业人员。产学合作教育与"三度融合"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契合度明显,在课程体系的确定、"两化"实践基地的打造、专兼教学团队的组建以及专业课程的开发等方面开展产学合作,可以有效整合资源,发挥各方的优势,真正实现培养应用型基层法律人才的最终目标。
|
关 键 词: | “三度融合” 基层法律人才 产学合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