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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三度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基于产学合作的角度
引用本文:单盈.高职“三度融合”基层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践与探索——基于产学合作的角度[J].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4(2):22-26.
作者姓名:单盈
作者单位: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浙江金华321007
基金项目: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研究2011年度课题成果之一(YB1217)
摘    要:高职法律事务专业应定位于培养"职业选择度广、职业适应度高、职业发展度强"的基层辅助性法律职业人员。产学合作教育与"三度融合"基层法律人才的培养契合度明显,在课程体系的确定、"两化"实践基地的打造、专兼教学团队的组建以及专业课程的开发等方面开展产学合作,可以有效整合资源,发挥各方的优势,真正实现培养应用型基层法律人才的最终目标。

关 键 词:“三度融合”  基层法律人才  产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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