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写作新理念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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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瑞云.高中写作新理念探析[J].语文教学与研究,2005(7):1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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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瑞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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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研读课标,我们不难发现,在义务教育阶段被称作“写作”(小学1-2年级为“写话”,3~6年级为“习作”)和“口语交际”的目标与内容,在高中必修课中则被称为“表达与交流”。这种变化,仅仅是为了在形式上与“阅读与鉴赏”的对应?另一方面,高中课标在对“写作”的描述上,既不像义务教育那样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而且所用文字篇幅也明显偏少,似乎有弱化“写作”的倾向。这是否意味着高中语文在有意淡化“写作”?答案自然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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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写作 新理念 “阅读与鉴赏” 义务教育阶段 “口语交际” 可操作性 高中语文 必修课 课标 年级 研读 写话 小学 习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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