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家务劳动在夫妻财产分割中的确认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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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鹃.论家务劳动在夫妻财产分割中的确认与补偿[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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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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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法学系,山西太原,03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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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代社会,家务劳动仍由女性主要承担,女性因承担较多家务劳动影响了职业发展、经济水平和社会地位.家务劳动的价值虽在我国《婚姻法》中得到肯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未能有效适用.为此,应通过相关立法确认家务劳动的价值及其评价体系、扩大家务劳动经济补偿的适用范围和补偿请求的行使期间,增加对具有财产期待权一方对他方家务劳动的补偿之规定,以完善家务劳动在夫妻财产分割中的确认与补偿,这不仅关系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关涉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婚姻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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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家务劳动 价值 确认 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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