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纠纷规定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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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小花,郭倩.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关房产纠纷规定的分析[J].陕西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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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小花 郭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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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陕西理工学院汉水文化研究中心,陕西汉中,723000 2. 陕西理工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陕西汉中,72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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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2年陕西省教育厅基金项目:陕南农村婚俗变迁中的法律问题研究,2012年陕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汉水文化研究中心计划项目:汉水流域婚俗变迁中农村妇女权益法律保障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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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我国婚姻家庭中的有关房产纠纷问题,由于该解释的相关条款,尚未充分考虑到现阶段我国婚姻家庭的传统与实际,缺乏一定的具体操作性.本文通过分析认为,要妥善处理该类纠纷,应依据婚姻家庭法的法律属性和价值追求,既要兼顾社会公平,保护个人财产利益,更要尊重传统家庭观念,注重婚姻中的共同付出,坚持法定共同财产制,以真正维护家庭稳定与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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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房产纠纷 婚内赠与 按揭房产 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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