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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与重构:教育法学的学科建构
引用本文:周光礼.反思与重构:教育法学的学科建构[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7(6):50-55.
作者姓名:周光礼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基金项目:华中科技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
摘    要:学科既是一种知识体系,又是一种学术制度.学科成熟的标志,一是内在标志,即一个成熟的学科必须有明确的学科主题以及卓有成效的研究方法;一是外在标志,即一个成熟的学科应进入大学课程,有学位授予点、全国性的学术组织以及学术期刊.我国教育法学的建构处于初创阶段.教育法学的中心论题是教育法律关系.教育法作为部门法,其地位不具有独立性;但教育法作为一门学科,其地位是独立的.

关 键 词:学科建构  教育法学  中心论题  研究方法
收稿时间:2007-05
修稿时间:2007年5月1日

Introsp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the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of Educational Law
Zhou Guangli.Introsp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the Discipline Construction of Educational Law[J].Researches in Higher Education of Engineering,2007(6):50-55.
Authors:Zhou Guangl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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