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处理法律基础教学中的三对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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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许璐璐,林立华.妥善处理法律基础教学中的三对关系[J].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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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许璐璐 林立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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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徐州医学院,江苏徐州221000 [2]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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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成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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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以法治国和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呼声越来越高的今天,提高法律基础教学的质量刻不容缓。对症下药,文章认为妥善处理法律基础教学中的三对关系尤为重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关系、培养法律精神和传授法律知识的关系、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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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道德 法律 理论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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