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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善处理法律基础教学中的三对关系
引用本文:许璐璐,林立华.妥善处理法律基础教学中的三对关系[J].徐州教育学院学报,2008,23(2).
作者姓名:许璐璐  林立华
作者单位:[1]徐州医学院,江苏徐州221000 [2]南京特殊教育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基金项目: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指导项目成果之一  
摘    要:在以法治国和加强大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呼声越来越高的今天,提高法律基础教学的质量刻不容缓。对症下药,文章认为妥善处理法律基础教学中的三对关系尤为重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关系、培养法律精神和传授法律知识的关系、法律理论与法律实践的关系。

关 键 词:道德  法律  理论  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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