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倒歉”何以构成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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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宁本俊.“三次倒歉”何以构成新闻[J].新闻采编,2005(3):4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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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宁本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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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件事成为一则新闻必须具备新闻价值。理论上讲,虽不苛求其重要性、显著性、时新性、接近性、趣味性同时具备,但至少也应多数占有。这样的“事实”才能构成新闻。最近见诸报端的两则“道歉”的报道,我以为完全没有资格“升格”为新闻,而只能算作一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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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新闻价值 “事实” 显著性 时新性 接近性 趣味性 报道 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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