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侵权诉讼中现有技术抗辩制度适用情况分析——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关案件统计分析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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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志柱,谭海华,吴学知,罗厚胤.专利侵权诉讼中现有技术抗辩制度适用情况分析——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相关案件统计分析为例[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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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志柱 谭海华 吴学知 罗厚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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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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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成立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审理的专利侵权诉讼案件中支持现有技术抗辩部分进行统计分析,发现支持现有技术抗辩案件比例增加、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涉及现有技术抗辩的比例较高、抵触申请可以参照现有技术作为专利不侵权抗辩事由。该院在适用现有技术抗辩制度过程中,贯穿着效率原则。审理涉及现有技术抗辩的专利侵权案件,如果侵权行为不成立,则直接不审查现有技术抗辩是否成立;将被诉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与现有技术相比较,如果被诉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方案相同,则直接认定现有技术抗辩成立。在司法政策学上,该统计结果反映进入诉讼的专利技术创造性不高,同时反映民事侵权诉讼对知识产权的高效保护和严格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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