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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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建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论价值[J].科学与管理,2009(4):142-1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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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建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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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菏泽市质量技术监督情报所,2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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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胡锦涛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提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有机结合,是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思想的继承发展,对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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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主义荣辱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 价值 胡锦涛总书记 热爱祖国 全国政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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