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法庭”搬进课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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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霞.将“法庭”搬进课堂[J].辅导员,2009(18):6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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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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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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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学阶段是一个人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形成的重要时期,是学校培养未来合格人才的关键时期。建设法制社会,应该从中学阶段抓起。笔者在基层法院工作多年,深刻地感受到:学校的法制教育课堂应延伸到法庭,法庭应该在中学生的法制教育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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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进课堂 法庭 中学阶段 法制教育 合格人才 法制社会 法院工作 世界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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