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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摘    要:为规范本市公共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完整、系统地保存公共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档案,提高公共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并为公共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创造有利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上海市档案条例》,结合本市实际,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档案局2007年2月15日颁发了《上海市公共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关 键 词:信息系统工程  档案管理办法  上海市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公共信息系统  信息化委员会  维护工作  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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