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的思考 |
| |
引用本文: | 王毅.我国公立高校法律地位的思考[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6,26(11):227-230. |
| |
作者姓名: | 王毅 |
| |
作者单位: | 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
| |
摘 要: | 目前我国法律将公立高校定位于事业单位法人,仅具有民事主体身份,而未有行政主体法律身份,该定位不利于对学生受教育权的全面保护,不利于对高校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制,故应尽快确立我国公立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我们可以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务法人”理论,将我国公立高校的行政主体地位确立为“公务法人”。
|
关 键 词: | 公立高校 法律地位 公务法人 |
文章编号: | 1007-1792(2006)11-0227-04 |
收稿时间: | 07 30 2006 12:00AM |
修稿时间: | 2006-07-30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