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邮政附加费补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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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吴建平.通城县邮政附加费补遗[J].上海集邮,199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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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吴建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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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湖北通城县开征邮政通信建设开发改制费的情况已见于2144,2196,2389页,笔者再作些补充。 湖北省鄂价费字(1992)265号的规定,通城县迟至3月6日执行,其收费标准中,进口汇款每件0.50元,出口汇款每件0.80元,其余各项收费与2144页所述相同。 通城县邮电局于1992年11月13日启用多种附加费戳记,笔者见到用于平信和挂号的戳记各一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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