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校本课程开发之“赋权予教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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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玉恒.论校本课程开发之“赋权予教师”[J].当代教育科学,2005(8):2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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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玉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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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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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赋权予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的基本前提。真正有效的赋权,应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根本目的,以充分信任教师的潜能为观念前提,以教师较好的综合素质为内在保证,以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充当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为外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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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校本课程开发 赋权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教师专业化发展 学生个性发展 基本前提 综合素质 外在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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