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说“根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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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吉刚.试说“根本”[J].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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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吉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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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安丘市第五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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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课本第122页在叙述两税法的意义和作用时写道:“但地主阶级千方百计把新增加的赋税转嫁到农民身上,农民所受的剥削仍然很重。唐朝的阶级矛盾从根本上并未解决。”此“根本”令人困惑。唐中期,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日趋严重,以大土地所有制为基础的田庄发展起来,政府手里无田可授,因而均田制破坏,以“丁身为本”的租庸调制随之瓦解,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财赋不入于中央,780年,政府接受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可见,其实施目的主要是“解决财政上的困难”(课本),客观上亦是顺应土地占有关系变化的明智之举,并不带有“根本解决”唐阶级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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