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育信息化条件下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息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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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五星.关于教育信息化条件下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息考[J].沧州师专学报,2007,23(1):6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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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五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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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沧州师专法政系,河北沧州06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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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教育信息化是教育现代化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标志,也是我国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基础和条件,作为保障和推动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教育法制应该适应这种新的条件变化,进一步完善教育法规体系,严格依法行政,强化监督功能,提高守法意识.从-而使我们的教育立法更实际,使教育执法更规范,使教育执法监督更到位,使教育守法更有度,以最大限度发挥教育法制对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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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育信息化 教育法制 影响 |
文章编号: | 1008-4762(2007)01-0068-03 |
收稿时间: | 2006-11-28 |
修稿时间: | 2006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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