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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
引用本文:周莉.论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J].合肥联合大学学报,2003,13(1):11-14.
作者姓名:周莉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合肥230039
摘    要:康德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发现并清醒地认识了人的“自我”意识的哲学家。他宣称“人为自然立法”。事实上,这正是康德哲学的一个根本精神。在认识领域,康德高扬了科学对自然的主体性,从而人为自然立法;在实践领域,康德主张人应该超越自然,从而人为自身立法。正是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康的“人为自然立法”思想。

关 键 词:康德哲学  西方哲学  人为自然立法  哲学家  主体性  感性存在  理性存在  人为自身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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