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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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莉.论康德的“人为自然立法”[J].合肥联合大学学报,2003,13(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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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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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大学哲学系,安徽合肥23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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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康德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发现并清醒地认识了人的“自我”意识的哲学家。他宣称“人为自然立法”。事实上,这正是康德哲学的一个根本精神。在认识领域,康德高扬了科学对自然的主体性,从而人为自然立法;在实践领域,康德主张人应该超越自然,从而人为自身立法。正是这两个方面的有机结合,构成了康的“人为自然立法”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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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康德哲学 西方哲学 人为自然立法 哲学家 主体性 感性存在 理性存在 人为自身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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