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训例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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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何方平.反训例释[J].中学语文(读写新空间),198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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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何方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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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二义相反而一字之中兼具其义之例”即反训(刘思培《古书疑义举铡补》)。又称“美恶同辞”、“反正同根”、或“正反同辞”。晋]郭璞《尔雅》注:“以徂为存,犹以乱为治。此皆训诂义有反复旁通,美恶不嫌同名。”“反训”是词义的旁通转移所致。如“臭”字本有“香”、“臭”两个正反相反的意义,由于词义的转移,后世只流行后一个意义。当谈到“同心之言,其臭如兰”时,“臭”字要训为“香”,“香”和“臭”的通行意义相反,故称“反训”。其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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