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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机构群与教育的主体和客体
引用本文:张东娇,孙永斌.教育机构群与教育的主体和客体[J].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8(3).
作者姓名:张东娇  孙永斌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
摘    要:家庭、学校、社会和大众传播媒介四者合称教育机构群。它是一个现代教育概念,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种教育机构地位的相对升降对教育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会产生相应的影响。教育机构群的现代意义在于时代需要它的群体合力,即四者同心协力、互助互补,从而使教育的主体与客体这对矛盾在这种合力的作用下得到新的调和

关 键 词:教育机构群  教育的主体与客体  大众传播媒介  现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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