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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媒介制度实践的“质的规定性”及其演化逻辑
引用本文:陈龙.新型媒介制度实践的“质的规定性”及其演化逻辑[J].新闻与传播研究,2023(10):5-19+126.
作者姓名:陈龙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传媒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网络亚文化的传播机制与引导研究”(项目编号:18ZDA3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强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塑造主流舆论新格局,这开启了新型媒介制度实践的进程。论文认为,新型主流媒体应把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和媒介深度融合落实到“人”的要素上,这是由中国传媒生态的三重逻辑决定的。新型媒介制度实践作为一种“体系”实践,首先是包含了受众和用户主体的实践;作为制度性公共产品,与执政理念相互契合,互为表里,“人民至上”是其核心;媒介深度融合之“深”与全媒体传播体系建设之“全”正是新型媒介制度实践的两个维度,其交叉点正是社会行动者的传播公共性建构。全民主体、全民参与、全民分享、全民认同,这些构成新型媒介制度实践的“质的规定性”内涵。将“人”放在传播的首位,是向真正的传播本体的回归,这是新型主流媒体发挥社会治理功能的关键。

关 键 词:新型媒介制度实践  媒介逻辑  主体  质的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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