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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戏曲的社会功能论
引用本文:吴双.明代戏曲的社会功能论[J].中国文化研究,1994(4).
作者姓名:吴双
作者单位:北京语言学院!教师
摘    要:明代曲论关于戏曲功能的论述很丰富。明代曲论家基于对戏剧性质、特征的认识,注重对戏剧价值的估量和对戏剧本质的探讨,简言之,即对戏曲的社会功能作出不同的解释,归纳起来,可分为四种说法:教化说、主情说、讽谏说和娱乐说。下面试分别给予简要论述。 (一)教化说 教化说是指戏曲具有教育感化观众,从而维护社会秩序为封建政治服务的功能。教化说,源于先秦孔子的儒家文艺思想,《诗大序》说:“风,风也,教也;风以动之,教以化之”。教化说的中心是强调文学艺术为政治教化服务。既然戏曲同诗歌一样具有教育感化人,激发审美感受的作用,那么,把戏曲作为安邦治国的工具,主张戏曲创作应为维护封建道德和封建统治服务,正是传统诗教中诗歌“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的儒家文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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