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档案立法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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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绍敏.国民政府档案立法概述[J].浙江档案,2007(11):1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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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绍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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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大学信息资源管理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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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民政府进行了多次文书和档案的立法活动,其中较为著名的是"文书档案连锁法",曾先后制定颁发了《公文程式条例》《、行政院颁发文卷保存年限四项原则》《、行政院关于公文改良办法》等一百多部关于文书和档案的法规和规章,进一步实现了我国档案立法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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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国民政府 档案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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