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编辑记者必须学习《广告法》
引用本文:严华.编辑记者必须学习《广告法》[J].视听界,1995(2).
作者姓名:严华
作者单位:射阳县广播电视局
摘    要:广告本身就是信息,是有偿、有责任的信息。大多数踢广告又是通过新闻媒介发布的。这就注定它与新闻结下了不解之缘,也就要求新闻战线上的记者、编辑必须认真学习广告法規,才能避免在新闻采访、编辑、发布过程中,违反《广告法》与新闻纪律。某县一乡办小厂,将氮磷钾三种化肥混合,美其名目:“配方配料”。到某新闻单位做广告。由于没有三证(生产许可证、质检证与合格证)。广告部未予办理;转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