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课试题中几个适度比例的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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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文卓,王长军.文学课试题中几个适度比例的探讨[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4,23(2):7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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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文卓 王长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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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驻马店师专党委宣传部,河南驻马店,463000 [2]河南省驻马店师专中文系,4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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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套高质量的文学课试题,需要把握几个适度比例。各方面试题所占分数以下面几个比例关系为宜:一、文学史:作品赏析:作家论。一般文学课为3:5:2,文学史课为6:3:1(或5:4:1).作品选课为1:6:3(或1:7:2);二、客观题:主观题一5:5(或6:4);三、覆盖面:重点=6:4;四、易:较易:较难:难=2:3:3:2。这四个比例,都不应忽视.应整合统一地体现出来,从而保证试题的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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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文学课 试题 比例 文学史 作品赏析 作家论 客观题 主观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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